广州未售楼落户政策最新,广州未售楼落户政策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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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州未售楼落户政策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广州未售楼落户政策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没广州市户口的如何在广州市买房?
  2. 广州无房户申请安置房条件?

广州市户口的如何在广州市买房

非广州市户口的人在广州市购买房产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一是在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可以在一手楼盘开盘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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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可以通过购买商办类房产或车位等方式获得购房资格;

三是可以通过与有购房资格的亲属共同购买房产。非广州市户口购买房产时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需了解相关购房政策和规定,以确保购房过程合法顺利。

广州无房户申请安置条件

广州安置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广州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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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按规定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广州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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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公布的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批准后公布执行;

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投资,也可以由***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是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公布的标准;(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公布的标准(附件1);(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以下简称房产产权转移)。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收入情况的审查核实,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家庭住房困难的审查核实。

对本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条件实行动态化管理,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进行调整,报市***批准后公布执行。第八条符合第七条(一)至(三)条件的申请家庭,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房产产权转移的(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保障办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第九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第十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以公房租金标准租住公房的家庭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入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公房;逾期不退的,按原价退回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领取租赁补贴的家庭,从经济适用住房入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州未售楼落户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州未售楼落户政策最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住房 申请人 申请